关于联合体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联合体各方对承包合同履行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B 、不同资质类别和等级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C 、联合体各方对承包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D 、不同资质类别和等级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正确答案:C】
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联合体投标”,详见教材P55。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订立共同投标协议后,还必须指定一个牵头人,以利协调工作。因此,正确答案为ABCE。
A,C,D
答案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
C,既然AB已经共同承包了某工程,证明该行为合法,A错误;既然AB为联合体承包,那么AB必须就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建设单位承担共同责任,具体责任应在联合承包协议中约定,B错误;建设单位只须与联合体签订协议合同,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