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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
建筑层数一般按建筑自然层数确定。在对某一住宅建筑物进行建筑层数检查时,发现自然层数为4层,其中第2层层高5m,第3层层高4m,其余各层层高不超过3m,进行建筑防火检查中判断该建筑层数应该为( )层。
建筑层数一般按建筑自然层数确定。在对某一住宅建筑物进行建筑层数检查时,发现自然层数为4层,其中第2层层高5m,第3层层高4m,其余各层层高不超过3m,进行建筑防火检查中判断该建筑层数应该为( )层。
A 、4
B 、5
C 、6
D 、7
【正确答案:B】
当住宅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住宅建筑中有1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先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题中建筑自然层数为4层,第2层层高5m,第3层层高4m,其余层高不超过3m,第2层层高5m除以3m余数为2m,第3层层高4m除以3m余数为1m,故防火检查中第2层层数视为2层,第3层和其余各层均视为1层。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扩展资料
房屋层数是反映房屋立面竖向空间利用位置的重要参数,也是房产测量和权属登记中所应进行调查或记载的重要的房产要素之一。对此,《房产测量规范》GB/T117986—2000(以下简称《规范》)中用专门条款作出了基本规定。
随着房屋设计造型不断创新和幢内户型设计的多样化的出现,使看似较简单的房屋层数的确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因各自对房屋层数确定的有关规定认识和把握不一,而产生诸多不同的做法,需要探讨并加以统一,以促使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更加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层数
建筑层数的标准计算如下,
一、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 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二、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对住宅楼的层数计算作出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3. 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