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
A 、规划报告
B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C 、投资估算
D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正确答案:D】
甘南做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第三十三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月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甘南做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工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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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办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6008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二)《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第四条第二款:国务院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策运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跨流域的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水利部负责审批。
四、受理机构
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
水利部
六、审批数量
无限制
七、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及公民个人;
2.建设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长江流域荆江分洪区,黄河流域北金堤分洪区,淮河流域蒙洼、城西湖、洪泽湖周边圩区(含鲍集圩),海河流域永定河泛区、小清河分洪区、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恩县洼内的大中型非防洪建设项目;跨流域的大中型非防洪建设项目。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
8.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报送、邮寄等方式提交材料。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2.信函接收。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 - 11:30;下午1:30 - 4:30
十、办理基本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洪水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