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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0 20:35:58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A 、监理单位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B 、施工单位

C 、承包单位

D 、建设单位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

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

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

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

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

证书。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

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

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第四十三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

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

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浅议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县(区)以下(简称基层)水利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工程多以小型为主,参与建设的各方资质较低或根本无资质,许多工程由村或农民自营,工程质量管理常常不被重视,其做法多数欠妥。虽然这类工程单项规模小,但总体数量多,我们也不可忽视其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是对水利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安全”是指工程满足运行稳定,“适用”是指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经济”是指工程投入的费用较少,“美观”是指工程形象符合美学要求。

1.国家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国家自八十年代中期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已显示出较强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

1.1工程建设质量分工负责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1.2注重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

有关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1.3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地方小型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 基层水利常见的问题

基层水利部门是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主体,肩负的任务既虚又实,常见存在的问题有:

2.1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

设计或监理工作多由县(区)级以上相应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有了靠山并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有的还出现下降趋势。

另一方面,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从事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较多,没有或很少有时间进行深造,技术水平提高的速度慢,更缺乏深层次的实践经验,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2.2技术资质不具备多种职能融一身

设计单位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监理单位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监理任务。

基层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窄、级别低、直接面向农村,其职能不单纯是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兼有设计、监理、施工、政府监督等多种职能,但一般不具备相应资质。

2.3设计施工不规范因陋就简意识浓

小型水利工程立项很少组织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常常不合理或不规范。国家或水利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存在能省则省、因陋就简的意识。

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由于缺乏足够的建筑学知识和艺术训练,往往只注重功能的需求而甚少涉及艺术和美观的需要,使得大部分水利建筑给人们的印象是粗老本重。

2.4监控措施不完善检测手段太落后

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有的甚至从思想意识上就根本没有这根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

对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3.几点建议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鉴于基层水利部门的现状,短期内在县(区)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水利设计、水利监理单位也有难度,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是大势所趋,不能含糊,小型水利工程也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全程质量监控工作。

3.1开发人力资源培养行家里手

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要有计划、按步骤地选拔人才去深造,以适应岗位需要和市场需求;鼓励职工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使基层水利人力资源切实得到保值和增值。

对县(区)现有水利技术人员进行适当分工,明确每个人的业务主攻方向,尽早造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地质及地下水、水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行家里手,并能统揽全局,承担起相应的工作。同时,加强对乡镇水利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向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他们也能独当一面。

3.2加强质量教育建立保证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加强对全体水利职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前要组织专家审查论证,我们在小型工程立项时也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方案讨论,及时弥补设计中的不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质量管理决不能因小而不为。如果因陋就简,虽然一次投入较少,但将来的运行费用高,使用寿命短,结果并不节省投资,反而有可能劳民伤财。

县(区)级水利部门需要综合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多种职能,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设计要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在工程施工时,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用经济手段制约建设各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的目的。

3.3改进监控方法提高检测水平

为了提高质量检测水平,需购置必要的检验、测试仪器和设备,对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通过实测、实量、实敲、实弹等手段,获得准确、客观、公正的监控数据。该好就好,该孬就孬,增加质量监控的说服力和威慑力,减少或避免工程质量评价中的错误、纠纷和矛盾,减少“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的弊端。

首先,严把材料、设备的进货关。批量购置的材料、设备等,要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先检测后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

其次,加强施工质量监测。对重点工序和部位,设置质量监控重点;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监控施工质量;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嘴勤”。

3.4注重美学研究营造景观工程

水利工程与其它建筑工程一样,要注重美学研究与景观设计,这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人类已经从原始水利阶段、工程经济水利阶段进入生态经济水利阶段,水工建筑物的建设必须与维护生态和保护环境相协调。

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建筑越来越多地开始注意视角效果,水利建筑也不应该例外,其外表形态应成为人类美学的载体。

3.5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永续利用

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资产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4.结语

水利工程质量包括“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四个方面,只有四者全优,才是真正的优质工程,小型水利工程也必须遵照执行。

上级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越来越细、越来越严,而基层水利技术现状远远不适应形势的变化。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即自始至终(全过程),“横向”即全面覆盖(大、中、小型),小型水利也不例外。

小型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等环节抓起,做好质量全程监控工作。

基层水利部门多数集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职能于一体,应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加强质量教育、提高检测水平、搞好建后管护等,建立起适合自身情况的质量保证体系。

77、建设单位专案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77、建设单位专案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建设单位专案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个方面: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专案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②依法设定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

③按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④编制专案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专案财务决算报表。

⑤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专案实施和竣工

验收财务档案的整理。

建设单位专案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建设单位专案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个方面: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专案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②依法设定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

③按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④编制专案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专案财务决算报表。

⑤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专案实施和竣工验收财务档案的整理。

⑥编报专案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专案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1)专案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2)专案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3)专案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4)专案法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投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装置材料供应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档案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装置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英文专案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具体任务是什么

不同行业到不同企业,专案管理岗位职责是不尽相同的。从整体上看,可以从以下实施层面明确岗位职责:

1、对专案进行前期调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初步的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决策层提供建议。协同配合制定和申报立项报告材料。

2、对专案进行分析和需求策划。

3、对专案的组成部分或模组进行完整系统设计。

4、制定专案目标及专案计划、专案进度表。

5、制定专案执行和控制的基本计划。

6、建立专案管理的资讯系统。

7、专案程序控制,配合上级管理层对专案进行良好的控制。

8、跟踪和分析成本。

9、记录并向上级管理层传达专案资讯。

10、管理专案中的问题、风险和变化。

11、专案团队建设。

12、专案各部门、成员的职责、权限制定

13、各部门、各专案组之间的协调并组织专案培训工作。

14、专案执行的过程控制

15、专案及专案经理考核。

16、理解并贯彻公司长期和短期的方针与政策,用以指导公司所有专案的开展。

弱电专案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专案监理授命于甲方(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技术、材料、进度、文件等监督;专案经理是乙方(施工单位)指派负责工程具体事务的人员。

施工专案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

施工专案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

A、负责专案部生产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和管理专案部的技术规章、制度。负责施工中技术、质量、安全的控制,负责物资、装置的计划落实情况与检查。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移交等工作。主持技术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B、组织编制并实施重点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审定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协助专案经理建立健全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专案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强化质量监督,负责解决工程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C、坚持现场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组织文明施工,就施工技术方面问题进行对外联络。

D、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及工程技术协调等,各工序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技术交底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和技术问题的解决,文明施工的检查及技术方面的对外联络,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及有关部门的设计变更指令及图纸、设计档案的发放和管理,协助专案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三级检验,贯彻落实公司程式档案的执行,做好各种技术记录和试验报告的收集整理、稽核工作,负责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协助安全管理及现场的安全监察,对本工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及机械装置组织检查试验,组织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

(急求)品质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首先一定不能紧张啊.一定要镇静.一般面试也不一定会问这些专业的知识的.要从容对待,好好发挥就可以了.加油哦!

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专案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专案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专案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档案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专案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专案监理规划、审批专案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专案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专案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专案监理机构的档案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稽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专案监理工作总结;

12稽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专案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专案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专案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专案监理规划、审批专案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稽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专案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装置、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档案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装置、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稽核工程计量的资料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专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装置及其使用、执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资料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生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想让自己轻松而且又不会被人批评吗?

给你几个建议

1.开发你手下的优秀人员来帮你监督和提出的不满。

2.你要让你手下人服你,认为你说的和做的大家都很满意。

3.和员工之间可以打成一片,但是不能失去威性。

4.要懂得利用你的手下帮你做事。

生管助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基本上你没有事可以忙的,因为你是助理,主要工作是整理,跑腿等一些杂事!

没有工作强度,看眼色办事而已,看表现论功!

祝你好运

提供一些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hi.baidu./lmhhml2008/blog/item/d649495967193b2b2834f0fd.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定。是水利部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规定。

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各类水利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要求,在安全、适用、耐久、可靠、经济、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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