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是否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A、需要编制
B、不需要编制
C、编不编制视情况而定
D、编不编制都可以
【正确答案:A】
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方式:
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规模和特性,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导流方式和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条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选定开挖方式。明挖有全面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
全面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浅、范围小的工程项目。开挖范围较大时,需采用分部位开挖。如开挖深度较大,则采用分层开挖,对于石方开挖常结合深孔梯段爆破(见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层。分段开挖则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
方案是要做的,但未达到五米不用专家论证。方案监理公司和业主通过就可以了,因为3米深得基坑你也要围护和根据实际情况要进行处理吧,也可能发生某些费用的了,可以算钱吗。所以方案还是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