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直接签订。
A 、业主方
B 、参与方
C 、开发方
D 、施工方
【正确答案:A】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业主方直接签订。但若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业主方的要求,协助业主参与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其参与的工作深度由业主方决定。业主方也可能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方,是由业主选择的一个总承包施工单位,就是整个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他是从土建到安装等一系列的施工行为的实施单位;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有业主雇请的代替业主的一个施工管理的单位,他只是实施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行为,不具体从事工程实施,也是协调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其他单位的管理方,是代表业主的。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承担施工任务,它主要进行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通过投标(在平等条件下竞标),获得一部分施工任务,则它可参与施工。
2、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业主方直接签订。但若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业主方的要求,协助业主参与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3、不论是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或经业主方授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选定的分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都承担对其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4、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施工总承包方承担相同的管理任务和责任,即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控制、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因此,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否则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难以承担对工程管理的总的责任。
5、负责组织和指挥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未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6、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
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建设项目工程总成包的基本出发点是: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以克服由于设计与施工的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克服由于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等弊病。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也不是“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即使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稍大一些的项目也难以用固定总价包干,而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施工管理的组织
系统取决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观察方式: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科研项目或一个建设项目都可以视作为一个系统,但上述不同系统的目标不同,从而形成的组织观念、组织方法和组织手段也就会不相同,上述各种系统的运行方式也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它与一般的系统相比,有其明显的特征,如:
(1)建设项目都是一次性的,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项目;
(2)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一般由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组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不同,其参与或设计的单位也不同,它的全寿命周期持续时间长。
(3)一个建设项目的任务往往由多个,甚至许多许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它们的合作关系多数不是固定的,并且一些参与单位的利益不尽相同,甚至相对立。
因此,在考虑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问题或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制。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承担施工任务,它主要进行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业主方直接签订。业主方也可能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不论是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或经业主方授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选定的分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都承担对其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区别:
建筑工程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一起包,属于交钥匙工程。而施工总承包仅是施工。分包是可以的,因为你单位是特级建筑企业,因而具备同级总包资质,没问题。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比施工总承包的范畴要大。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可以是设计-施工总承包,但施工总承包则不包括设计工作。
工程总承包应该是一个工程从建筑设计开始,到工程主体施工验收完毕交接使用之间所有工作项目的总和。而施工总承包只是其中对施工方面的承包。计价方式都是一样的,主要看工程造价。
区别:
1、施工总承包方实质就是施工单位,就是我们常说的总包。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聘请的管理公司,在工地上相当于业主的职能。
2、施工管理方主要以业主名义,监督承包方的相关建设活动。承包方受业主雇佣,实施工程建设。
3、管理方和承包方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扩展资料:
施工管理总承包(英文的名称:Managing Contractor简称MC):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MC单位承担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该MC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
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单独或与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对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管理总承包费,而不确定工程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
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管理总承包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方面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进行。
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这样就可以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方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对于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如果双方在施工的过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的干扰,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干扰,降低效率的费用。
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来说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责包括:
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按国家规定通常3%-5%计取配合费,有时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总承包管理 百度百科——施工总承包
1.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施工总承包的一般工作程序为:通过招投标取得工程施工资格→办理施工手续→进场、组织施工图会审→正式施工→竣工验收。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在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时通常以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为依据,综合考虑应标单位的施工条件,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实行总价合同。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英文的名称:Managing Contractor 简称MC意思为管理型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
(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一般情况下,当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如果有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也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服务。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6)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用(通常是按工程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