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双方共同
D 、双方协商
【正确答案:A】
看施工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无说明时如果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材料检测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保证材料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签证,上报业主予以审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的进场程序和相关责任如下: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h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建设单位采购钢筋的进场程序和相关责任如下:
1)发包人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h,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皮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
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总包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因为总包单位购进了不合格材料。
该质量问题存在的索赔关系包括: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索赔工期和费用。如果该事件影响合同工期,业主可向总包单位索赔误期损失赔偿费。
有关甲供材料的条款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这里是指格式合同,非格式的另当别论)中有提及,但与上述有差异。《条例》中叙述为:“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格式合同》通用条款叙述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