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3-02-21 09:55:00

(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A 、注册造价师

B 、注册咨询师

C 、注册建造师

(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D 、注册监理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温馨提示:
本文【(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代替,并设立过渡期。】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