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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人们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称为( )。

发布时间:2023-02-21 12:17:12

实践中,人们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称为()。

A 、目测法

实践中,人们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称为(  )。

B 、实测法

C 、量测法

D 、测量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工程测量检测中(靠,吊,量,套)是什么意思

靠是测量平整度的手段,量用工具检查,吊是运用吊绳吊线,钢尺测量检查垂直度等,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之以塞尺检查。

现场质量检查的八字真经:“看、摸、敲、照”“靠、量、吊、套”

1,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操作是否正常,内墙抹灰的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混凝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

2,摸就是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

3,敲就是运用敲击工具进行音感检查,例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磨石、面砖、石材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

4,照就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检查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例如,管道井、电梯井等内部管线、设备安装质量,装饰吊顶内连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

扩展资料

工程测量的注意事项:

1、经纬仪对中要准确。如果测设矩形控制网很可能造成周边不闭合,超出允许误差,对中误差不要超过2-3mm,后视边应选在长边。

2、仪器要调平。仪器不平时,望远镜绕横轴扫出的为一个斜面,读数时水准管泡要居中。在强光照射下,要撑伞遮住阳光,防止起泡不稳定。

3、水准尺要立直,防止尺身倾斜造成读书偏大,要经常检查和净尺底泥土,水准尺要立在坚硬的点位上(加尺垫、钉木桩)作为转点前后视凑数尺子必须立在同一标点上。塔尺上节容易下滑,使用上时要检查卡簧位置,读数是否连续完整,防止造成尺差错误。

4、熟悉水准尺的刻划规律,读数应由小到大,数值增加方向(不管上下,由小到大)。如果是倒镜,读尺要从上往下读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工程检测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天都缺不了水的使用,当我们能够使用都干净清澈的水源的时候是很幸福的时刻,因为这是水利工程无微不至的建设。在古代,水利工程具有悠久的历史当电器时代的出现,水电建设也在出现。随着科技的发展,水电水利的运行也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接下来说下关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原则 1、工程项目的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是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标准2、遵照检验程序工作,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质量3、执行质量检验标准,不放过每一个不合格工序,保证工程质量4、及时反馈质量检验信息,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数据,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式和方法 质量检验的一般方式 1、自我检验。简称“自检”,即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自我质量检验。这种检验包括随时检测和一个单元(工序)工程完成后提交验收前的全面自检。

2、 相互检验。简称“互检”即相同工种相同施工条件的作业组织和作业人员,在实施同一施工任务时相互的质量检验。

3、专业检验。简称“专检”,即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查验。只有经过专检合格的施工成果才能提交监理人员检查验收。

4、交接检验。即前后工序或施工过程中专业之间进行施工交接时的质量检查,如厂房土建工程完工后,机电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施工质量的交接检验。 三、水利水电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检验分工 (一) 监理机构的质量检验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时所进行的检验,是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的一种检验,它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实行监督控制的一种形式。 (二)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人员所进行的质量检验是施工单位内内部进行的质量检验,包括从原材料进货直至交工全过程的全部质量检验工作,它是业主及监理、政府监督质量控制、监督检验的基础,是质量把关的关键。 施工单位对于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实行初检、复检、终检的“三检”制度。 (三) 质量监督检验 质量监督检验又称第三方质量检验。它是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依据国家的技术标准、质量监督条例对工程质量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施工质量检验的方法 1、目测法。即用观察、触摸等感观方式进行的检查,实际检查中人们把它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

2、量测法。即用测量器具进行具体的量测,获得质量特性数据,分析判断质量状况及其偏差情况的检查方式,实际检查中人们把它归纳为“量、靠、吊、套”的检查操作方法。

3、试验法 。 即使用试验仪器、设备所进行的检查。有些质量特性数据必须通过试验才能获得,如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抗压、抗冻、强度指标的检验等。 以上就是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的相关知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方法的合理利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帮助和利益。通过上面的三种方法的理解,也知道每种检验方法都有优点和不足,应该应地制宜。检验方法的高效检查,监督部门的监督,相互制衡,是高质量的检验标准。相信水源在我们生活中更加让人放心。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的质量形成于建设活动的各个阶段,只有对每个阶段的每个工程步骤给予高度的重视,才能够真正使建设工程质量风险防范于未然。因此,可以对建设工程所经历的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从而制定更为精准和有效的防控措施。

承包单位主体资质风险

《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

实践中,人们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称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建设工程相关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本、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条件的,就很难在工程质量,包括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工程建筑质量等方面做好质量控制,即因主体资质不合格而较易造成工程质量风险。

建设工程设计风险

《建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由此可见,工程设计文件是进行施工、安装等工作的根据,设计文件一经完成,建设工程最终所要达到的质量即有约束,可以说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实践中,各地建设工程设计缺陷并不鲜见,如承载力设计缺陷、室内外墙体设计缺陷、门宽高比设计缺陷、露台门洞设计缺陷等。因此,建设工程设计风险控制可谓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最根本的一环,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施工组织设计风险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若施工图设计是解决造什么样的建筑物产品,则施工组织设计就是解决如何建造的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包括施工方法、工序流程、进度安排、施工管理、安全对策、环保对策等。因此,如果施工组织设计不够全面、精准,可能导致项目实施受阻,停工、窝工、返工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人员因素风险

人是进行建筑活动的主体,工程勘察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都是建筑产品的直接制造者,而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建筑产品的质量优劣。因此,对工程参与人员也应做好质量控制,持证上岗是基本要求,还应综合考虑其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作业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素质,以人为本,择优录取质量意识高的工程参与人员。

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风险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除人以外,构成建筑物本身的材料也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使用不当,均会影响工程质量或发生事故。

方法因素风险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方法包括工艺方法、操作方法、施工方案等,工艺方法是否先进、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是否方案是否合理等,都直接关系到施工风险和施工质量。

隐蔽工程验收风险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工程,鉴于其隐蔽特性,法律明确规定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否则承包人可以据此停工,可见其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还有众多方面的质量风险需要注意把控,如政策、环境风险,竣工验收风险等。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即应当做到任何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都给予认真对待。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质量控制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质量不仅应当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设计文件等要求,还应当满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从合同上控制工程质量。

排查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

工程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挂靠经营过程中,往往是没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高等级施工单位的资质。既然实际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或低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则他们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发生质量风险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风险、人为因素风险、机械设备风险等。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首先应进行挂靠经营等借用资质行为的排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把控

由于建设工程的专业性极强,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无法驾驭工程的生产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做到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不予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实防范工程质量风险。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约束工程各参与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尤为重要。

1

首先,建设单位应做到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就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施公开招投标等。

2

实践中,人们归纳为“看、摸、敲、照”的检查操作方法称为(  )。

其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同时,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图纸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3

再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尽职尽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经验收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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