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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 )原则。

发布时间:2023-02-21 14:23:2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原则。

A、三不放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  )原则。

B、四不放过

C、五不放过

D、五定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生产三不放过是指什么

问题一:生产中“三不放过”是指哪三个? 说的应该是品质的“三不原则”吧,指的是:不接收、不制造、不流出不良品

问题二:工厂安全生产五同时三不放过是什么 工厂安全生产五同时三不放过指的是:

第一,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也就是计划时绩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总结、评比、检查时也要做好对于安全生产的同时了解排查。

第二,三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事故原因不找出不放过,本人和职工没受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问题三:生产过程中班组和职工须做到“三检”,,“三不放过” “三检制是操作者“自检” 、操作者之间“互检”和专职检验 员“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三分析三不放过”活动,“三分析”:分析昨日生产中出现和碰到的质量问题,深入分析这些质量问题的危害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不合格品对企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分析产生这些质量的原因,层层追溯,明确质量责任,找出漏洞。在此基础上,分析应采取的措施付诸实施,及时改进不足。“三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质量责任未明确不放过,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问题四:什么是安全事故三不放过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职工群众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问题五:安全生产的三不放过的原则 一般是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问题六:国家电网里的安规。“三不放过”“四不放过”是什么? 以前是三不放过,现在已经升级为四不放过了:

1、事故储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与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防范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

4、事故责任这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问题七:安全生产上讲的“三同时”和“三不放过”是指什么?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三同时”

三不放叮,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问题八:消防安全常识里的三懂、四会、四能以及三不放过都是指的什么? “三懂”即懂火灾预防知识、懂单位防火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常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能”: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三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问题九:三不动,三不离,三不放过 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的进路或闭塞设备)不动。

2、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  )原则。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问题十:GMP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GMP”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是:

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2、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抚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

简述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扩展资料

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实施(  )原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6,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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