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

发布时间:2023-02-21 18:46:54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被认定为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承担。

A 、甲公司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丙公司和丁公司连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题,感觉互相矛盾呢?

个人认为你的第二、三道题的答案是有问题的。因为如果第一题对的话,那么第二三题就必需错,反过来也一样。

所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要与以下两个相区别:

1、标的: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包括有体物、无体物(权利)、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等,也就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要完成的行为。

2、标的物:根据合同应当在当事人之间转移的财产或当事人所应交付的物。人的行为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但不能成为标的物。在转移财产的合同中,其既有标的(转移一定的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又有标的物,但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其只有标的而没有标的物。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

在理解这个问题时,通常要这样来看,物权关系的客体一般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一般是债务人的行为,称为给付;人格权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如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而知识产权关系的课题则是各种智力成果。

要注意:“合同”是属于债权关系,所以基于合同的客体,只是能给付。例如,我买一套房子,那么标的物是房子没错,但客体应当是房子的给付。那么这时候,物权的客体是物怎么理解呢?比如说,甲、乙共同对一房子享有所有权,那么这个所有权的客体就是房子(比如诉讼中所有权纠纷的处理,确定客体就很重要)。因为,债权反映的是财产的流转关系则动态的,而物权、知识产权反映的是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是静态的。

所以:

第一题:“工程承包合同”债权的客体是“工程施工任务”,所以就选D了。

第二题:个人感觉题目的答案是“不属于”客体的是。因为,除了D是客体外,其它的都不是,单看AB就可推断这个题目错了,因为目前的通说认为,一个债权关系中是不可能有两个客体的。

第三题:个人认为答案应当是BC。

至于你所举的例子,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又被称为民事权利客体,注意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那么10万元租金更应当是义务客体。另外,这个合同的标的物是古董,但客体也并不是古董,而是古董交易。

最后想说的是,你问的这些问题的出发点,都是基于民法理论的一些基本东西。实际上中外对些的认识是有差异的,比如说对于客体的定义,倒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不是只有一个客体,等等学界都是有争议的。所以,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要明白这个问题的同时,还要注意自己纠结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考司法考试,还请以官方的教材观点为主,因为不同学者的教材多少都会不同。选择题目练习时也要注意,不见得所有的题目都是对的。还是建议要把教材吃透。

比如说,我上面的回答都是基于,司法考试的观点。具体可以参考:2011版第三卷债的概述。

施工企业营业收入怎么确定

新准则与现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在收确认的时点和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新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确认。

扩展资料

通过对某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需情况和消费者的消费取向的调查,来预测本企业产品的销售趋势。调查内容包括对产品的调查、对客户的调查、对经济发展趋势的调查、对同行业的调查等。

趋势分析法是企业根据销售的历史资料,用一定的计算方法预测出未来销售的变化趋势。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销售比较稳定,销售变化有规律的企业。趋势分析法是一种由历史数据推测未来的引申法,故又称历史引申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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