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发布时间:2023-02-21 23:31:33

根据场景(一),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要与甲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应于()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某。

A 、2007年6月1日

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B 、2007年6月16日

C 、2007年7月2日

D 、2007年7月16日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还能获得经济补偿?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和四十七条,要给补偿金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三)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满足以上条件,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调岗要注意合情合理,虽然法律规定员工不胜任岗位需要先培训或调动岗位,但对于这个岗位应该怎样调、调到何种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有任意决定权。从法律的内涵意思来看,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随便的调,而是应从更加合理地和善意对待员工出发。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岗位使之尽可能地胜任好工作,以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故意提供劳动者不能胜任的岗位,或存在明显的恶意,因而以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则存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间,以“不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试用期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样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将录用条件明确,保留证据,否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2、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本文【场景(一)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