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逾期提取标的物,则()。
A 、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 、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 、无论价格升降,均按原价格执行
D 、无论价格升降,均按新价格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1Z30204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法上是这么规定。假如你不愿意接受对方的涨价要求,那么你可以提起诉讼,并且赢下诉讼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但是,你有没有想到,这场诉讼要持续多久,而你的空调无法得到将对你即将到来的夏季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我是学法律的,当然支持你起诉维权,但是假如对方的涨价要求在你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经过协商,还是可以趁早拿到空调。
假如你觉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较好,那就起诉吧。我支持你起诉,但是对于个人生活来说有时候还是要考虑成本得失的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