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包括()。
A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D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特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