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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中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是( )。

发布时间:2023-02-22 07:00:2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中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是()。

A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中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是(  )。

B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C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因此,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既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作出的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因此,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其实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经营计划是指管理公司内外业务的方向、目标和措施,是公司内部的、短期的管理计划。公司的投资方案是指公司内部的短期的资金的运用方向。根据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因此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一项具体措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中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是(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根据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是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由于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因此应当按照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时报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根据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时报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根据规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而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制订具体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经营的需要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要求,及时制订具体方案,并提请股东会议审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负责公司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因此有权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指董事会有权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内部的管理机构设置,如设立教学服务部、事业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企业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等具体的业务部门或者行政管理部门。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中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是(  )。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的基本的管理体制。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董事会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董事会规定有哪些?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 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辞职 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成了一个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自然有他的权利,公司决定开展一些重大的工程少不了他们的赞同,毕竟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谋求保障,但在这么大的权利背后他们也有一些他门应尽的义务以及被限制的一些事,这些公司法里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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