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撤销合同,受害方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这是依据()原则。
A 、过错推定责任
B 、过错责任
C 、意思自治
D 、绝对责任
【正确答案:C】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是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是撤销。 可撤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合同被宣告撤销的,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是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