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权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机构是( )。
A 、董事会
B 、职工代表大会
C 、股东大会
D 、监事会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方案,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选:3股东会
《公司法》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净资产过少;
2、批准机关不合法;
3、发行的债权价值过大
2、具体参见《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法》第163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依照前二款规定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