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承担责任
B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D 、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