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 ()的质量。
A 、给排水工程
B 、主体结构工程
C 、装饰工程
D 、屋面防水工程
【正确答案:B】
建筑物在合理利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编第六章规定了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第五十二条)。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第五十三条)。
3.建设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应遵守的基本义务(第五十四条)。
4.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五十五条)。
5.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履行的保证质量的义务(第五十六条)。
6.建筑设计单位不得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等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七条)。
7.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履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8.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以及工程竣工时不得留有质量缺陷(第六十条)。
9.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制度(第六十一条)。
10.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第六十二条)。
11.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投诉权利(第六十三条)。
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
关于“合理使用寿命”的问题,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一般认为按民用建筑的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为四级:一级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四级为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若对于地基和主体结构发生质量缺陷,是否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引起争议,应首先确定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已有确定年限的,以该年限为准;无确定年限的,由原设计单位或有权确认的部门确定,并按此确定的年限为准。
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要停止施工,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判断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和详细的处理方法;进行事故的处理,补救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如果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不一样的,对于约定的质量高于国家质量标准的,可以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和验收;对于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不能按该标准实施,要变更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