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责任的原则是()。
A 、补偿性
B 、惩罚性
C 、限制性
D 、合法性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应该是严格责任,不是过错推定。正如你所说的,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根本不考虑过错问题,所以并不存在过错推定的问题。有了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存在免责事由,这显然是严格责任。当然,严格责任是一般性原则,在合同法分则中诸如无偿保管、无偿委托仍然是以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
据我所知:如梁慧星(见《从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载《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韩世远(见《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90页)等国内主流合同法学者倾向于认为从法条解释的角度来看,我国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应当是严格责任。至于学者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但这种争论只是立法论上的争论,即我国立法到底应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为过错责任还是严格责任,如崔建远(《严格责任?过错责任——中国合同法归责原则的立法论》,载《民商法论丛》第1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90页以下),但这种争论并不影响解释论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