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应由()申请领取。
A 、建设单位
B 、监理单位
C 、施工单位
D 、监督单位
【正确答案:A】
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法律分析: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1.规范办理的程序新政策规定在许可证明文件短缺或者出现证件失效的情况之下,有关部门应该在当场或者在5日之内告知建设单位将所有的证件补充齐全,除此之外,县级以上的有关筑建部门不具备增设办理许可证的条件。
2.建立事后的监查制度新政规定有关的发证机关需要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之后的一系列审查制度,对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一但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出现条件发生变化、延期进行开工、中途停止施工等问题,甚至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定要进行及时的处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在我们国家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建筑活动依法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许可申请人及实施机关)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施工许可的种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施工条件的准备情况,就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施工许可;也可以就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分别申请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按期分别申请施工许可。
第二十条(施工许可条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争议的,拆迁裁决已经生效,且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已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依照国家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送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六)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投资和拨款计划证明;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具有担保机构或其他企业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其他投资建设工程具有投资人的出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资金额度到位证明;
(八)建设单位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没有拖欠工程款;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