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关于 的条款的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合同无效、变更或者终止的影响。
A 、违约金与定金
B 、解决争议
C 、免责条款
D 、附条件合同
【正确答案:B】
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指合同中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
(1)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
(2)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准据法的规定。
A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条是关于解决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本条的规定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而失去效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虽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本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要使当事人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样,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也有民事责任的存在。
对于如何划分这些民事责任,解决双方之间的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中往往订有解决争议的条款存在,当事人希望用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法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这些条款的效力是独立于合同的效力的,合同的有效与否、变更与否或者终止与否都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本条所说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仲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则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比如双方约定,一旦有争议,即将争议交由某市仲裁委仲裁,那么如果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其民事责任如何确定,就必须交到某市仲裁委来解决,而不能把争议起诉到人民法院了。
2、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选择受诉人民法院的条款,不受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
比如,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有争议即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那么合同无效后,乙方就不能把争议起诉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了。如果没有约定,乙方是可以这样做的。也就是说合同无效了,但解决争议的条款仍然是有效。
3、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对标的物质量或技术的品种发生争议,在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前,应当将标的物送交双方认可的机构或科研单位检验或鉴定,以检验或鉴定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这种约定出于双方自愿,不涉及合同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应当承认其效力。
4、法律适用条款,由于本法是统一合同法,因此,对于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当事人就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然,对于中国具有专属管辖权的合同(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等)、与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主权、安全等密切相关的合同只能适用中国的法律。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双方就可以约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合同无效里面的条款一般不能起到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条款也无效。但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依然有效,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