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发布时间:2023-02-22 16:28:52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A 、大型项目

B 、中型项目

C 、小型项目

D 、中、小型项目

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温馨提示:
本文【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