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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

发布时间:2023-02-22 17:01:21

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

A 、降水井及降水设备

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

B 、排水沟及排水设施

C 、集水坑及排水设施

D 、洒水管路及洒水装置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有排水沟及排水设施,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工地无积水。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工地周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标准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安全,整洁美观。沿街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随工程进度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网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设置大门,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立门卫。

第六条 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开挖后,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

第七条 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排水畅通,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封闭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第八条 施工工地的材料、构件、机具设备应当按照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整齐堆放,标明名称、品种、规格。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条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明显区分,在建工程不得兼做宿舍。作业层应做到当日工完场清,建筑、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工地还应进行绿化,设置吸烟处。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施工时,应确定合理的生活区,办公、住宿必须采用整洁美观的活动板房,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建设、生活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施工工地的宿舍、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应采取保暖和防煤烟等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条件的工地应设置淋浴室。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沿线单位、居民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工地应有急救药箱、器材、经培训的急救人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

(一)施工工地围挡、封闭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二)施工工地标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三)施工工地材料、构件、设备堆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四)施工工地生活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其他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各项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文明进行。第五条 建筑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砼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第六条 建筑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层数、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安全负责人的姓名;

(三)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

(四)工地总平面布置图。第七条 建筑工地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二)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三)施工区域内的沟、井、坎、穴等危险地形旁,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五)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六)临街或人口密集区的建筑物,应设置防止物体坠落的防护性设施。第八条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米的围护设施。第九条 在南起万松岭路,北至文一路、德胜路,东起秋涛路、机场等,西至教四路以及西湖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其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其临街建筑物必须用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第十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作业许可证》;

(四)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五)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

(六)除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清,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七)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八)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建筑材料。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

(二)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

(四)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第十二条 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第十三条 建筑工地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并按下列规定设置相应的设施:

(一)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

(二)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三)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温馨提示:
本文【矿业工程地面施工环境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应布置有( ),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且工地无积水。】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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