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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
建设单位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了某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施工地点为郑州市。乙公司又与丙单位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丙单位承建该工程的主体结构。丙单位开始施工前,指派业务员李某前往信阳市
建设单位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了某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施工地点为郑州市。乙公司又与丙单位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丙单位承建该工程的主体结构。丙单位开始施工前,指派业务员李某前往信阳市和丁公司洽谈购买钢筋事宜。李某在完成钢筋采购任务后,得知丁公司的水泥很便宜,随后与丁公司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
A 、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 、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 、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 、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本案例中,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结构,违反了《合同法》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合同无效。
我认为C:丙单位向甲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总包的主要责任是项目牵头组织技术论证,安全,进度各个分包的协调的会议,最后报竣检的资料主体。打桩工程分包给丙专业承包单位,是经过甲方认可的,是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至于丁方是丙方公司内部的事情,内部解决。
当然甲方,设计方,监理方对于项目有一定的监管和相应责任,整个事情是技术专业与乙方无关。大概的理解就是这样。
1.甲施工单位回函说法不正确。因为甲施工单位是总包,乙施工单位是分包,甲施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管理。
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不合适。甲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总监组织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竣工验收。
3.造成严重漏水,应该由建设单位和乙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指示,乙施工单位实施。
4.对建设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1。履约担保是指应劳务人员和承包商的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向项目业主作出履约担保承诺。如果今后劳务人员和承包商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程,银行将向业主支付一笔约占合同金额5%至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和一定的条件。
2.履约保证金是指项目开发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了防止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你不给开发商。其形式包括履约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