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 )。
A 、注销税务登记
B 、变更税务登记
C 、纳税报告
D 、纳税保证
【正确答案:B】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1)要办理税务变更。
(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办理工商注销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 。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 税务登记证 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企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扩展资料
工商变更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企业在报纸上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企业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企业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企业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