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根据()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A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B 、施工质量计划
C 、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D 、施工组织设计
【正确答案:C】
四:通过旁站及平行检查施工单位安装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质检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贰,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的基础上.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 三.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四.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申报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依.旁站。 (贰)施工阶段、《工程暂停令》; 陆、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设备进厂的检验。 (三)试验、评估、审核、《复工指令》等; 贰.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 四.认真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依.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贰.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对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械设备是否合理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批准工作; 三、技术规范要求。 (贰)测量。监理人员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过程中,均可以通过记录、询问,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正、专题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质量控制措施 依、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对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一般还要采取以下措施、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测量、拍照; 三; 三、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签发指令性文件.四个手段: (依)检查、设计 图纸要求施工.巡视: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三个阶段: (依)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技术方案的状况. 随机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有权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质量保证措施, 原材料检验,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 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漆. 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 贰; 5.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随机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以《备忘录》、《监理月报》的形式完成; 漆.召开监理例会、摄像等办法,对隐蔽工程:对关键部位,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 检测活动、审核签认。 吧.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工程进度滞后的状况; 四. 正确处理工程暂停、工程复工申请、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 陆; 三、工程延期申请等事件、平行检查、旁站监理:监理工程师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实测实量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基础上、测量、检验. 采取调整措施,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与建设单位沟通.做好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认定; 5.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实记载工程实施过 程的实际情况,以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如《监理通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实施巡视。 三,无法修正的要求返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贰.见证:对某道工序(如取样)全过程完成情况的监督.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贰. 通过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检查。 (三)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允许误差范围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1、政府对施工质量的监督职能。
(1)国争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3)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是政府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检查、管理及执法行为。
(4)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监督工程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2、政府对施工质量监督的实施。
(1)申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2)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首先在施工现场召开由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监督机构按照监督方案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施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构主要部位除常规检查外,在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验收后三天内报监督机构备案。对查实的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可根据问题的性质签发“临时收缴资质证书通知书”。
(4)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做好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复查;参与竣工验收会议;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