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包括( )。
A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记录表
B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C 、与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
D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A】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与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步骤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对书面申请资料和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网上资料点击上报省建管局,书面材料报省建管局行政许可窗口,窗口受理后将申报资料转至工程质量安全与保障处。
(二)工程质量安全与保障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报分管局长审阅。
(四)审查情况提报省建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
(五)核准名单在省建管局网站公示7天。
(六)公示期满,印发核准文件、颁发证书。
(七)初审部门从省建管局行政许可窗口统一领取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初审部门告知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初审部门申报许可证的报告应为正式文件,不能使用便签。报告中应将新申报、延期重审(分为有效期满前延期重审和超出有效期延期重审)和正常延期分别说明,三类企业分别用附表列出。许可证申请表、增补(变更)申请表中,“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处应填写“经核实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同意申报”,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二)初审部门应认真审查企业网上填报的各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许可证有效期等情况,保证网上申报数据准确。
(三)审批办结后,初审部门领取证书时同时将申报资料带回。审批合格的申报资料,初审部门和施工企业各存一份。审批不合格企业,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通知初审部门和申报企业不合格原因,由初审部门将申报资料退回申报企业,企业整改合格后应重新向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由初审部门行文上报。审批不合格的正常延期企业,按照延期重审申报。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应从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企业改制重新申报许可证的,初审部门重新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时,应认真区分,便于保留企业改制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