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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情节严重的( )。

发布时间:2023-02-23 06:51:51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情节严重的( )。

A 、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情节严重的( )。

B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降低资质等级

D 、吊销资质证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施工现场监理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施工现场监理的安全职责是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情节严重的( )。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有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整改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情节严重的( )。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三是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四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是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还应注意把握以下方面: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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