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作业指挥,享有( )。
A 、紧急避险权
B 、批评权
C 、拒绝权
D 、控告权。
【正确答案:C】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拒绝权体现在,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
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百度百科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是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必须认真履行保障义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购置和安装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监督,保障企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地履行在安全生产上的义务,精心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必须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方面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履行在安全方面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对侵犯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的,从业人员不履行保证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行政和刑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从业人员的义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违反这一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一是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即由企业对该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和不正确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教育二是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这里讲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依法制定内部奖惩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行政责任处分分为七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具体给予何种处分,可根据从业人员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
刑事责任也就是刑事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重大责任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从业人员在客观上实施了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二是从业人员造成重大事故。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权利的同时,一定要明确义务,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地正确履行义务,要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否则将承担违反义务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