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发布时间:2023-02-23 09:05:56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A 、保护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B 、直接使用

C 、复核

D 、同等级加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监理平行检验不少于20%,哪的规定?

首先你提的这个问题,由于对不同监理规范术语概念的混淆,导致问题内容不严谨。具体分析如下:

平行检验出处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的术语概念,规范中第二章术语第2.0.16条明确:平行检验由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独立进行。在条文说明中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平行检验”,所以,依据国标可以明确知道平行检验由监理机构独立完成,对象为工程材料和工程实体,具体工作是试验、量测和检验,但是在这本规范中没有给出明确的平行检验比例或抽样频率,要求平行检验项目、比例要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题主问题中出现的20%的比例,出处应该是交通部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现行标准,但在这本规范里没有“平行检验”的术语或概念,与这个概念对应的应该是平行试验和抽检,规范中第5.1.3条,审批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以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在第5.1.11条中明确给出抽检比例,并且根据重要程度不同,给出不同的比例,具体第5.1.11条,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得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他材料不得低于10%,实体抽检频率不得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这本规范和国标的共同点都是监理要对材料和工程实体进行检验;

到这是不是已经破案了,然后再说一下水利部的那本规范,6.2.14 给出材料平行检测最低频率

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是多少?

监理平行检测比例是3%。关于水利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6.2.11 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

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10%。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扩展资料:

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独立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被检验项目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它是对同一被检验项目的性能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的两次检查验收。

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不能完全依据承包商报的数据来签认。工程质量的结论应该是监理机构在“平行检验”复核后,在验证数据正确的基础上作出的。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政府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沪府令72号)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方法包括哪些?

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通过合同治理提高核心能力;坚持按优良的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在合同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善于通过合同索赔斗争,争取多赢;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治理。 关键字:项目 合同 治理 F同总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金额应不小于预付款总金额的40%。 “除某些小型工程设备(如观测仪器)可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外,永久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今后为避免材料供给方面的责任交叉而增加合同治理的复杂性,不宜由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后向承包人供给。若确因工程的非凡需要,发包人可指定材料的供给来源。而由承包人直接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但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指定材料供给来源的相关责任。“发包人应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问题,原则上应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应按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系数和变值权重系数。若确因工程的具体情况难于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具体规定双方可接受的科学操作的调价办法。“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和索赔等均属合同有序治理的正常范畴,应认真按《合同条件》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时予以处理以避免问题积累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对于索赔事项还应及时作好当时记录以利于监理单位作出公正的决定。“《合同条件》吸取了国际和国内一些工程解决合同争议的经验,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建立合同争议调解机制,当监理单位的决定无法使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接受而形成争议时,可通过由双方在合同开始执行时聘请的争议调解组或行业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合理解决。

5.合同治理的主体--监理工程师5.1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法治倚重法治监督。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倚重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治理。合同双方均为平等主体,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持其关系的平衡,促进双赢局面的出现,实现合同的个体利益目标和公共利益目标。“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就是由项目业主分别与承包商、设备供给商等方面签订独立的合同,同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治理,也即,既要有一个比较公正和严密的合同,又要有一个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治理。“FIDIC合同条款”的多数条款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治理的主导地位,从而使项目业主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商务和社会活动上。“FIDIC合同条款”要求“工程师行为公正”,即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基于事实按照合同自行做出决定,不偏袒合同任何一方。“FIDIC”推荐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按照《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之间协议书国际通行规则》签订合同。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00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确立了与“FIDIC合同条款”精神、方向一致的模式(尽管存在一定差距)。 5.2监理工程师的主导地位主要通过信息治理予以保障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主要通过信息治理有关规范予以保障。简单的说,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合同治理有关信息的合同意义和合同效力起决定性作用。比较典型的规范条款有:--(200401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规定(第37-38页):“6.7.3通知与联络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机构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其他人的联络应以书面文件为准。非凡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但事后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予以书面确认。”“6.7.4文件的传递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文件应按照下列程序传递:“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均应报送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审核后转报发包人。“2)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中与承包人有关事宜的决定,均应通过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2所有来往的文件,除书面文件外还宜同时发送电子文档。“3不符合文件报送程序规定的文件,均视为无效文件。”--水利部水建管〔1999〕765号文件发布的《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

温馨提示:
本文【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 ),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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