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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

发布时间:2023-02-23 09:13:24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

A 、串通投标罪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

B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立案标准

《刑法》一百三十七条是关于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的规定,其立案标准为: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 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 重大安全事故 的,对 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质量问题判刑多久?

一、工程质量问题判刑多久? 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有关条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 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 违法所得 的,予以没收。 二、工程质量的主要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 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社会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会与使用者的安全问题息息相关,所以国家和建造方也是会十分的重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如果在建造的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方等单位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质量标准,并造成了严重的事故后,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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