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指()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A 、业主
B 、承包商
C 、工程师
D 、业主和承包商
【正确答案: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适用条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合同履行 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 件下, 合同当事人 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 债务 的权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三)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 证据 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