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发布时间:2023-02-23 17:54:50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A 、5万~20万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B 、2 000~20 000

C 、2 001~19 999

D 、1万~5万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

1、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 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企业可以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须领取许可证。

3、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安装工作。

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5、 特种设备的开工许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6、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的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7、 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督: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8、 监督检验:强制性的法定检验,在单位自检合格后,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等过程的验证性检验。

9、 对违反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处罚:5万~20万罚款;没收非法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

10、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单位、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未告知就交付使用的教训

特种设备未告知就交付使用将受到重罚: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前未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装,未经监督检验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即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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