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公司的( )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还可用( )弥补亏损。
A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B 、法定公积金,当年利润
C 、当年利润,法定公积金
D 、任意公积金,当年利润
【正确答案:B】
联系该条第一款,《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举通俗例子说明:
某公司注资100万元,2013年核算亏损30万,此时法定公积金为20万,弥补亏损后剩0万;
2、014年年底核算利润20万,此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0万很明显不能弥补2013年剩余的亏损10万,这时候就要先从2014年利润中弥补去年的损失,再从10万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 对于公司的大小事务都有规范,公司法中有规定 公积金 的内容。那么关于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 内容是怎么样的?公积金有分几种情况,一个是法定公积金,还有一个是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提存的。 一、公司法有关公积金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至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整理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弥补亏损等事项的专门基金被称为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五款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 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公积金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在以后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充当储蓄金的内容,分为法定还有任意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没有特殊的需要一定提存的规定,法定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
一、公司法对亏损股东出资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亏损股东可不可以随意撤资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撤资的办法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方式主要有, 股权转让 、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解散和 破产清算 。 《公司法》关于弥补亏损事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条: 1、《公司法》规定:“公司的 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法》禁止将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
2、《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法》强调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 (一)货币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 公司注册资本 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帐户”内的资金。 “专用帐户”的开立、撤销及该帐户资金的划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非货币(现物)出资 对于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我国新《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可推出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可以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1、实物 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 公司章程 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可见,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2、 知识产权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包括:“1版权及相关权利 2 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5 专利 6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布图)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8在契约性许可中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必将日益扩大。对于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评估作价。
3、 土地使用权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就现行的法律环境下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以下四点: ①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②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的使用权,而不能是 集体土地 的使用权③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 划拨土地使用权 ④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所谓的亏损股东的前提也是已经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了,在成为公司的股东以后,只不过是面临的境地是公司连续处于亏损的状态当中,那不论是股东还是平时我们为人做事也不可能有便宜就占,遇到这种困难的时候就想要私自退出,公司亏损的时候可以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来弥补,但是股东不可以撤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