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A 、现实成本
B 、及时性原则
C 、收付实现制
D 、权责发生制
【正确答案:D】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即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属于当期实现的收入和负担的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应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映到利润表中。如果不是当期实现的收入和负担的费用,即使收到了款项和支付了费用,也不能确认为收入和费用计入到利润表中。
权责发生制最大的优点是: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扩展资料
实践依据: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
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
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