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重点关注( ),保管时要满足防潮、防霉变、防高温和防强磁场等特殊要求。
A 、设备的结构
B 、自动控制系统中使用的电子产品
C 、材料的材质
D 、材料的数量
【正确答案:B】
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验收时主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土建问题
1、消防车道及登高面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对改建、扩建项目要考虑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防火分区的划分与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内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5、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及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6、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7、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为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二、消防系统问题
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3、联动控制功能未完善。
三、装修问题
1、装修后妨碍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改变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划分;
2、使用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3、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不齐全。
四、消防系统验收常见问题
(一)消火栓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量不符合要求,无消防用水保证措施,屋顶合用水箱的出水管上未设单向阀,水位信号没有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未设试水管和防超压措施,主备泵不能自动切换,水泵的故障信号不能返回消防控制室;
3、消火栓:屋顶未设检查用的试验消火栓;
4、最不利点动压、最不利点静压、最不利点充实水柱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探测器:安装不牢固、吊装;探测器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探测器的实际位置;报警回路故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回路故障;报警按钮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报警按钮的实际位置;安装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火灾报警控制器:柜内配线不符合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供电未采用消防电源,备电源容量不符合要求;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安装、配线不符合要求;
5、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柜的主电源采用插头连接;消防控制柜未设置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的装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参见消防栓系统);气压罐有效容积不能满足要求,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未与报警阀前的管道连接;
2、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位置不规范,未设置供水控制阀,控制喷头数量超出规范要求;
3、水流指示器前信号阀未接线,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小于300m;
4、末端试验装置(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配置不齐全;
5、系统联动试验时,末端试验阀打开,喷淋泵不能联动启动;
6、喷头:选型不符合要求,或遮挡喷头上面悬挂物;
7、直接用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启动喷淋泵。
(四)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未设置泄压口;
2、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不能做到关闭开口、停止风机等功能;
3、喷嘴的安装位置及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五)防火门、防火卷帘
1、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2、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多樘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未能实现群降;
3、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4、未符合耐火隔热性的防火卷帘未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5、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探测器组;
6、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
7、防火门未安装密封条,防火门联动控制时,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且不能向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反馈动作信号;
8、常开式双扇防火门未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
(六)防排烟、空调通风系统
1、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不足;
2、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未设置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的送风系统;
4、排烟口、送风阀打开后不能联动风机启动;
5、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未设防火阀;
6、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未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未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7、防排烟风机远程不能停止,并未设置手动直接控制;
8、同一楼层的几个送风阀(排阀口)的反馈信号并接而未串接;
9、排烟风机入口处和在排烟支管上未设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与排烟风机联锁;
10、送风口设置位置偏高,排烟口设置位置偏低;
11、正压送风系统的新风入口设置位置不当;
12、防排烟风机设计安装位置不当;
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吸入口未设置止回阀与风机联锁的电动阀;
14、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设置独立支架和作防火处理;
15、砖砌的竖井有漏洞,并内表面未采用砂浆抹平,竖井底部未封。
(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替代应急灯具,在火灾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不足、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八)消防电梯
1、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容量小于2.0m³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2、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对讲电话、语音不清晰。
(九)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2、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自动点亮;
3、消防发电机,容量偏小,不能满足消防负荷要求;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最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的具体流程以及验收的内容,这些都搞清楚了你就知道消防验收是怎么验收的,下面我就来谈谈具体的流程和内容:
第一步,验收申报前准备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消防系统设施施工、调试、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自行验收,自行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负责验收人员签字,各验收单位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备消防验收申报使用;
第二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建设单位在自行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防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报告)向消防窗口进行申报,材料齐全后,消防窗口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消防机构到现场进行验收
消防窗口受理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消防机构在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1、建筑周边的验收,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面、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等内容;
2、建筑专业的验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分隔、装修材料使用等内容;
3、消防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4、对验收结果进行整理,并根据验收判定规则进行综合判定,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在收到消防机构的验收整改意见后,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阐明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消防机构,申请对工程的复验;
第五步,消防机构进行复验
消防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复验申请后,会组织验收人员对第一次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核查,然后根据《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16来综合评定该建筑验收的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验收结论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综合判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的资料审查判定为合格; 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验收均评定为合格。
第六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
消防机构在验收结束后,将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则出具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书,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途径和不得投入使用的要求。
我的回答就到这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依据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后附消防局审批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报警产品合格证书等提前一周上报协会,并与消防协会签订检测协议书交付检测定金。
2、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强电等图纸准备到位(备查)。
3、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控制的所有设备必须显示正常,按要求检测前稳定工作一周;感烟、感温、气体报警及手报、消防栓按钮等报警正常,编号准确,电话通话正常。
4、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及送风机除消防自动控制能联动外,应在消防控制室有手动控制功能,能用220V电源启、停,电源信号显示;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必须注满水,管路阀门开通;
6、消火栓、喷淋系统注满水,压力保持正常;末端放水、信号阀显示、消防泵、配电柜、箱编号挂牌;
7、消防箱内水带、水枪、接口必须齐全,顶层试验消火栓达到设计压力(准备好水带、水枪做试验用,其他水带、水枪可集中存放于库内备查);
8、消防管道、喷淋管道标志显示明显(做色环);
9、室外水泵接合器安装到位,标志明显,距地面不大于40公分;
10、电梯、风机、防火卷帘必须通电,工作正常,联动全额抽检,电梯必须具备归底功能;
1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安装正确无损到位,通电工作正常;
12、因在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的同时还需做消防电气检测,因此所有强电配电室配电箱、柜、盒、开关等必须全部安装完毕,通电工作;
13、气体灭火装置严格按图纸施工、运作正常。
二、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除以上内容完成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后,必须保证所检测的设备正常工作,另外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填写防火技术档案及验收申请报表,附消防检测报告、电器检测报告、山东省消防产品抽检合格报告,提前报消防局申请验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报告”消防局现场抽检(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消火栓箱、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报警线、喷淋头、卡箍件、装修、防火材料等);
4、场区内消防通道开通;
5、室外消火栓有水;
6、各处的防火门有合格证,有闭门器;
7、各处疏散指示安装就位,布置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