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特殊需要,经常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积不得超过( )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特殊需要,经常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积不得超过( )小时。

发布时间:2023-02-25 23: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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