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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发布时间:2023-02-26 1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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