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A、6个月内
B、5个月内
C、4个月内
D、3个月内
【正确答案:D】
《特别规定》对在短期内屡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知识点】停产整顿的规定
【考点】停产整顿的规定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法律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防突”知识题库
一、填空题
1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
全,根据《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突出煤层,
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5
.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
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
到不掘突出头
不采突出面。
6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7
.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
动造成威胁的煤层
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8
.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备案。
9
.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当动力现象特征不明显
或者没有动力现象时,应当根据实际测定的煤层最大瓦斯压力
P
软分层煤的破坏类型、
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Δ
P
和煤的坚固性系数
f
等指标进行鉴定。全部指标均达到或者
超过临界值时,确定为突出煤层。
10
.突出矿井的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
采区上山和下山
等主要巷道,应布置在
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有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情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标准与现行煤矿安全规定和工作实际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引用标准判定重大隐患时的自由裁量权。
标准确定了15个方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相关报道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他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对每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都进行了细化。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而制定,为全国煤矿统一执行标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再另行制定煤矿重大隐患认定事项。该标准与现行煤矿安全规定和工作实际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引用标准判定重大隐患时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