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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
某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工程档案中分包单位的施工文件不合格,则应将该工程档案退回(
某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工程档案中分包单位的施工文件不合格,则应将该工程档案退回()。
A 、分包单位
B 、总包单位
C 、监理单位
D 、建设单位
【正确答案:D】
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一)信息的加工、整理
信息的加工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鉴别、选择、核对、合并、排序、更新、计算、汇总、转储,生成不同形式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不同需求的各类管理人员使用。
(二)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
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是信息系统流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信息的分发和检索
信息在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处理产生信息后,要及时提供给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部门,信息和数据的分发要根据需要来分发,信息和数据的检索则要建立必要的分 级管理制度,一般由使用软件来保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检索。
(四)信息的存储信息的存储一般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组织的方法一般由单位自定,但要考虑规范化。
(03)73.建设工程的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b、c、e )。
a.收集 b.加工
c.整理 d.检索
e,存储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概念与特征
(一)建设工程文件概念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概念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s)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三)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组成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四)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载体
(1)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2)缩微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缩微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3)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4)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像进行存储的方式。
(五)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特征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有以下方面的特征:
1.分散性和复杂性
2.继承性和时效性
3.全面性和真实性
4.随机性
5.多专业性和综合性
(六)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共5大类执行。
(03)37.下列不属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是(d )。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文件
b.勘察设计单位提交业主的成果资料
c.监理文件
d.法律法规文件
(04)39.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c )。
a.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b.是指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c.由建设工程文件和建设工程档案组成
d.由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资料组成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有三方面含义: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例题: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含义是[ ]
a.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b.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c.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d. 建设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e. 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答案:a.c.e
解析: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有三方面含义: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一)通用职责
(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 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 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 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二、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一)信息的加工、整理信息的加工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鉴别、选择、核对、合并、排序、更新、计算、汇总、转储,生成不同形式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不同需求的各类管理人员使用。
(二)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是信息系统流程 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信息的分发和检索信息在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处理产生信息后,要及时提供给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部门,信息和数据的分发要根据需要来分发,信息和数据的检索则要建立必要的分级管理制度,一般由使用软件来保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检索。
(四)信息的存储信息的存储一般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组织的方法一般由单位自定,但要考虑规范化。
(03)73.建设工程的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b、c、e )。
a.收集 b.加工
c.整理 d.检索
e,存储
监理单位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 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 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例题:监理单位职责是[ ]
a. 监理资料的管理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b.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c. 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 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d. 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 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e. 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答案:a.b.d.e
解析:监理单位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 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 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四)施工单位职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承包单位应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但应有完整施工文件移交建设单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可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有关 要求确定。如建设单位对施工文件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五)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和保管所辖范围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和有关资料。
(2)负责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有关城建档案法规的实施。
(3)列入向本部门报送工程档案范围的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应有本部门参加并负责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04)40.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b )的职责。
a.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d.监理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一)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所出图纸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 折叠成灿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11)工程档案资料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12)工程档案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1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在不能够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
(04)41.若某一案卷内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有短期和长期两种,密级有机密和秘密两种,则该案卷(a )。p32
a.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机密 b.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秘密
c.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机密 d.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秘密
四、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一)验收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分类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3)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4)为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各编制单位、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要对工程档案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退回编制单位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交工验收。
(5)凡报送的工程档案,如验收不合格将其退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责任者重新进行编制,待达到要求后重新报送。检查验收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负责。
(6)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最后验收。并对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移交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档案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甲方项目经理权利更大,在建设工程当中,工地甲方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通常我们也称工地甲方为业主。而工地乙方,则一般指的是施工单位。甲方职责更多,能对工程建设提出相应的要求。拓展资料:甲方职责(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3 工程资料管理与分类
3.1 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3.1.1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1.2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
3.1.3 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
3.1.4 表格应统一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样,特殊要求需增加的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归类。同类表格排一个顺序号。
3.1.5 文本应以打印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3.1.6 工程资料最少份数应首先满足3.7节表3.7.1保存单位份数,另行增加份数按各自管理要求确定。保存期限见3.7节表3.7.1。
3.1.7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在关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见证取样检测的。试验委托单中取样见证人应签字,试验报告单备注栏应填写取样见证人姓名。
3.1.8 本规程条文与实用表式分列,实用表式由附录C分类列出,须对应使用。
3.1.9 本规程未做规定的实用表式按本规程基本规定自行制定。
3.1.10 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建设单位
3.2.1 加强对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2.2 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套数和移交期限等做出明确要求。
3.2.3 应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3.2.4 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签收。
3.2.5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及归档工作。
3.2.6 编制的工程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城建档案馆一套,产权单位一套。
3.2.7 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工程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原件工程档案。
3.3 监理单位
3.3.1 应加强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3.2 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签署意见。
3.3.3 应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及归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书除外),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在移交、归档前必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
3.3.4 编制的监理资料除移交建设单位二套外(其中一套为原件),自行保存一套。
3.4 施工单位
3.4.1 应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等工作。
3.4.2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4.3 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监督检查。
3.4.4 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并移交建设单位。
3.4.5 负责编制的施工资料除移交建设单位二套外(其中一套为原件、分项及检验批验收记录只交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3.5 城建档案馆
3.5.1 负责接收和保管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
3.5.2 城建档案馆在竣工验收前应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
3.5.3 接收工程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3.6 其它
3.6.1 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均有责任向建设单位提交本规程要求的相关工程资料。
3.7 工程资料分类
3.7.1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8-2001)规定,本规程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表3.7.1)
1 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资料(A表),包括工程可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2 监理资料(B表),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整理提供。
3 施工资料(C表),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观感质量检查和竣工图等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4 工程档案资料(D表),包括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5 工程资料实用表式见附录B
3.7.2 建筑工程中道路、桥梁等工程资料参见市政工程技术资料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