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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中,不可采用的布置方式为() 。

发布时间:2023-03-03 01:47:11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中,不可采用的布置方式为() 。

A 、分散布置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中,不可采用的布置方式为() 。

B 、轴向布置

C 、圆心布置

D 、集中布置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主要有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和轴向布置3种形式。

城市总体布局的四种形式?

一)城市规划的含义和目的

1.城市规划含义:指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

2.城市合理规划的目的: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保护城市环境,保证城市居住和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城市化带来的各种问题。如果任由城市发展,则工业和人口激增,环境污染加重,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绿化面积少等。我国正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如果不进行城市规划,将会造成严重的城市问题。

(二)城市的布局形式

1.城市总体布局时首先要考虑城市为何种布局形式,城市用地集中还是分散布局,以及组合的形式和规模,直接关系到城市内各功能区的用地状况。

2.城市布局形式(城市的基本形态)。

(1)“集中紧凑式”和“分散疏松式”的对比。

布局形式

布局特点

优点

缺点

集中紧凑式

以一个生活居住用地为中心,多个工业区布置在周围,只有一个主要的生活居住用地(生活区),其他的生产用地(工业区)则连片布置在城市生活区的外围,少量规模不大、污染可能较为严重的工厂企业则布置在近郊

各项主要用地集中,能设置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便于行政领导和管理,节省投资,有利于工业之间的协作和公共设施的共同利用

由于工业较集中,环境污染严重

分散疏松式

受地形、矿产资源、河流或交通干道分隔,分成若干片或组,各片相距一定距离,城市用地分成若干片,每片由一个生活区和工业区组成,相应布置独立的生活居住设施

工业区分散,造成污染源分散,同时自然环境容纳和净化废物的能力提高,能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中,不可采用的布置方式为() 。

各项用地较分散,各区片间联系不便,市政投资很大

(2)城市的布局形式主要受自然条件(如河流、气候、地形等)制约。

(3)大多中小城市采用集中紧凑式,可节省成本,而受自然条件限制的中小城市多采用分散疏松式。

(三)功能区的合理布置

功能区的合理布置应该协调好城市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之间的关系:

1.要有便利的交通:①工业用地要有便利的交通;

②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间要有便利的交通。

2.合理安排工业用地的位置,以减少对生活居住区的污染。

3.在工业区与生活居住区间设置防护带。

4.留有发展余地。

(四)分析比较、科学评价城市总体布局方案

1.城市总体布局的意义:它反映各项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布署,关系到城市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合理组织和城市建设的投资费用。

2.城市总体布局方案的比较方法:综合比较分析各种城市总体布局规划方案的优缺点,探求一个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的最佳方案。

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有什么区别

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的区别:

一、建筑质量与层数

1、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别墅。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不得超过50平方米。

2、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多层或小高层,一般12层以下。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3、三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3,意为: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单身宿舍与普通单元式住宅在户型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没有设置独立厨房。

二、环境布局

1、“一类居住用地”是高端的低密度居住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2、“二类居住用地”是中、高密度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完整、环境良好。

3、“三类居住用地”是指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为主的居住用地,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的危改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这类用地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均有一定数量,通常在现状居住用地调查分类时采用。

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的分布中,不可采用的布置方式为() 。

扩展资料:

原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大多数为集体土地,基本是通过农民自建的方式进行,宅基地的划分基本是以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自建住宅的形式都是多层或中高层的独栋住宅,因此形成了以村为单位的一片分布极为密集的独栋住宅群,是城市空间形态中具有较特殊物质空间肌理的住宅建筑群。

着眼于未来的城市建设趋势,农村居民住宅将逐步得到改造,重点是完善居住配套设施及改善环境。因此,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将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作为单独的一个用地中类“四类居住用地”,包含“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1)、“四类幼托用地”(R42)、“四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43)、“四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44)、“四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45)和“四类住宅区绿地”(R46)等6个用地小类。

参考资料:居住用地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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