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
A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B 、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C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D 、设计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正确答案:B】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扩展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验收人员工程部负责人、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质量检验员。
二、验收时间隐蔽工程应提前一日交验。
三、验收内容土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的所有隐蔽工程。
四、验收程序及规定:
1、 隐蔽工程自查合格后,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人员和负责人,并写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负责人、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共同进行。必要时,下道工序施工队参加验收。
3、基础、基础槽、桩基础工程由测量单位、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和工程负责人应当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建设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后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便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 砌体图纸及连接的加固工作由监理或日常检查的负责人进行验收。
7、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五、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按《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项目部对工程工序施工质量实行班组初检、工程部施工员复检和质检员终检“三检”。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要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专业质检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3、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