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列不属于上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列不属于上述处罚情形的是()
A、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B、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C、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D、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正确答案:C】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知识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管理的处罚
【考点】高危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的处罚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主要内容是:“要求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其中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扩展资料:
为了提高“三同时”的执行率,国务院在1981年5月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又作出具体规定:
(1) 基本建设项目的确定,必须充分注意布局的合理性,使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度。
现有大城市和污染严重地区,一般不新建扩建大型项目;在城镇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不准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
(2) 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同时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看情况。
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
二是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
三是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四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扩展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三同时监督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三同时作用
1、其作用主要以“防”为基础,要求集中力量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的污染行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2、可以保证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工程的设计、建设同时进行。这是防治污染的基础,是防治污染所需要的硬件建设和污染治理很重要的一环。
3、保证了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的过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对污染进行治理同步进行,而且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产,这样就保证所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能够及时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予以治理,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中。
4、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投产使用,不仅为污染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提供了条件,使彻底治理污染成为可能,而且污染防治设旋停止运行必须提前报环保部门审批,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停止运行,擅自闲置、拆除或不正常运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保证了治理污染的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