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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其措施不包括()。

发布时间:2023-03-03 02:58:46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其措施不包括()。

A 、深化火电行业烟尘治理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其措施不包括()。

B 、强化水泥行业粉尘治理

C 、深化钢铁行业颗粒物治理

D 、全面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烟尘治理

E 、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PM2.5前体物的治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E】

积极推进工业炉窑颗粒物治理。注意:在削减颗粒物排放方面,强调了火电、水泥、钢铁、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等5个方面的颗粒物治理。

什么叫做“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量替代”?请高手指点,必有重谢!

虽然是摘抄的,但这段话够直白了吧!赵华林解释说:“像‘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这句话,解释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如果你想新上一个1吨的排放项目,那么你必须在旧有项目中,削减至少2吨的排放量。‘十一五’期间,火电行业的‘上大压小’,还是以1吨换1吨的项目,而‘十二五’期间,就变成削2吨才能换1吨了。只有这样,排放总量才能下来,排放总量下来了,整体空气质量改善才有基础,才可能实现增产减污。”

我国控制细颗粒物污染的综合性措施有哪些

今年年初以来,持续大面积的雾霾天气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国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如不采取更果断和严厉的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笔者认为,应把控制细颗粒物的排放置于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战略的高度来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这种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的。以前一直说,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实际上,我国在根本上并未从这条路上摆脱出来。《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作出的关于我国目前环境形势的结论是非常正确的,即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

20年前,我们就说,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20年后,形势仍未有根本改观,但环境问题比以前更为严重了。应该指出,过去的20年中,为保护环境,我国采取了许多措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不然,我国的环境问题会比现在更加严重。但是如果按常规采取措施和行动,20年以后再来评价我国的环境形势,将会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全国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再也不能按常规行动了。

笔者认为,要减少细颗粒物的排放,必须采取战略措施,根本改变我国的环境状况,使我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制定细颗粒物约束性减排指标,列入我国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

在以往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话重点城市空气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每天公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的首要污染物,也大多是可吸入颗粒物。颗粒物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一种污染物。最近持续的大面积雾霾天气,更说明了加强对细颗粒物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6%,全国其他重点区域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5%。对于这些约束性指标,曾有人说做不到。笔者认为,这是必要的措施,关键在于落实。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这两个控制指标。

应组织专家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现状、来源和控制技术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提出现实的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控制指标,将其列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若“十二五”规划不能列入,“十三五”规划一定要列入,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落实,控制和减少细颗粒物的排放。只有这样,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的大气质量才有望彻底改善。

遏制盲目追求速度,提高发展质量

我国“十一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11.2%。“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增长目标是7.5%,超额完成3.7%。这种超额增长,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同时也陷入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困局。在那些污染严重的地区,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了吗?没有。这种发展,不是可持续发展。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其措施不包括()。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遏制盲目追求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指标是7%。这个指标是适宜的。定这个指标,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划有了,但大家往往都努力去超额完成,这是不对的。“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的指标都大大超过了。我国2003年~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平均增长10.4%。全国有200多个地级市平均GDP是17%,有的达到了30%以上。所以,关键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省、市、县各级制定的发展指标,应以“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为基准。国家规定的计划指标,全国平均不能超过。但应有区别对待,在欠发达的地区和尚有环境容量的地区,可以定得高一点。在发达地区,尤其是污染严重的地区,要定得低一些。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国家确定的GDP增长目标得以实现,而不是超过。

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的三要素

拉动经济增长的3个重要因素是投资、出口和消费。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的三要素,即在推动三要素增长的同时,防止它们的增长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一是投资,过去30年中,我国一直把此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投资主要放到了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和轻工等行业。建设并引进了许多这样的工厂。这些行业的高速过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行业中,存在着许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由于我国工业能源效率普遍低下,污染物排放十分严重。加之我国排放标准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即使达标企业也排出了大量污染物。此外,一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一些环评没能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

要扭转我国环境形势日益恶化的趋势,必须降低高碳产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投资比例。同时,大力增加低碳产业的投资,如环保产业、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减少黑色投资,增加绿色投资。

第二是出口。这也是我国近30年来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出口的产品,如钢铁、机械和化工产品,大多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产品。出口这些产品,就是把产品卖给了别人,把污染留给了自己。这样的出口,是造成目前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

必须对我国现行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作出必要的调整。一是控制出口,扩大内需;二是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经济模式下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扩大清洁生产模式下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第三是消费,指国内消费,即内需。一些专家建议增加消费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这是正确的。但消费不一定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也是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造成我国大气严重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前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特普菲尔曾说“如果中国人均汽车拥有量赶上美国,全球将发生环境灾难。”有人会说,中国人均汽车拥有量比美国低得多,不可能赶上美国。但笔者认为,如果照现在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早晚会赶上的,那时灾难就会降临了。目前汽车人均拥有量大大低于美国,不也已对我国的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吗?

要提倡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提高汽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的同时,要减少私人小汽车使用,不必要时不开车,北京市采用的限行等措施是正确的。另外,要反对浪费,提倡节约,节能,节水,节约一切资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购物尽量不用塑料袋、废品要回收利用、提倡一水多用、电器关闭不待机、拒绝一次性用品等。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区域防治和联防联控,推行循环经济

要遏制我国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还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大淘汰污染工艺、设备和企业的力度,提高各类企业的排放标准,提高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和轻工等行业的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和排放标准。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坚决打击环评中的违规现象,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

制定必要的经济政策和惩罚措施。排污收费制度要改进,罚款只有超过采取防治措施的代价的情况下,这一措施才会有效。实行总量控制,扩大“区域限批”措施的范围,即在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停止批准新建增加污染排放量的项目,包括能达标排放的污染项目,直到这一地区有了环境容量为止。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行区域防治,通过区域联防联控,控制污染。

我国在治理空气污染和雾霾过程中出台了哪些政策或法规

雾霆污染属于一种典型的大气污染。从我国现有的立法来看,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到雾霆污染。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

(1)《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法注意到了我国的能源结构特点,在该法第二章中专门以“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为章节名,对燃煤大气污染的防治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此外,该法还就“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废弃、尘和恶臭”作出了很多规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些规定,雾霆污染同样属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客体,且治理雾霆污染同样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目标之一;

(2)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由国务院发布,是新形势下专门针对大气污染治理而制定出来的总体计划,该计划特别提出了需要综合治理,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并专门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其措施不包括()。

该计划还特别就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等等提出了具体行动计划。但是从总体上看,该计划具有明显的“蓝图”色彩,是国家战略层面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而不是设定了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该计划能够对大气污染治理设定总体的目标,理顺思路,其积极性应得以肯定;

(3)地方性规定。面对雾霆污染的强烈袭击,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开展立法,并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如《四川省灰霆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这些地方性规定结合当地的特点,就雾霆污染的治理作出了规定。

此外,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下位法,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条例,也可以看作《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实施细则,如《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体现了地方政府细化上位法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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