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下列事故不属于较大涉险事故的有( )。
A、涉险八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三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D、危及电站安全的事故
【正确答案:A】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知识点】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
【考点】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某日,辽宁省发生一起某纺织厂意外失火事故。在消防人员等人的救援下,紧急疏散了某纺织厂的职工700名,因事故发现及时,所以并未造成人员的伤亡。纺织厂失火的原因,是纺织厂一台老式机器因年代已久,经常在纺织过程中碰擦火花,最终导致易燃的原料棉花大批燃烧,火情难以控制。造成了纺织厂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问某纺织厂发生的安全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的事故?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紧急疏散人员在700人以上的事故属于较大涉险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纺织厂的安全事故等级是较大涉险事故。
其中法条还列举了其他的较大的涉险事故(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与事故涉险级别相适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应当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当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较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
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