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的需要。
A 、生态环境用水
B 、农业用水
C 、重产业用水
D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正确答案:D】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水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扩展资料;
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
《水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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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大力推广地力低压输水管道输水,渠道衬砌等常规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灌溉要与发展高效农业结合起来,从而调动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的积极性。
水量水质并管。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必须解决水资源的同意管理问题,必须有权威的机构依法管水,使其能够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对有限的水资源进行调度,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应该尽快改变水资源分割管理的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