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下列关于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法正确的是()。
A、未成年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B、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C、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D、为庆祝六一,某市幼儿园燃放烟花爆竹庆祝
【正确答案:B】
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未成年人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故A选项错误。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㈠文物保护单位;㈡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㈢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㈣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㈤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㈥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故C选项错误。
【知识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考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1.2022年河南新乡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自2022年元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全域禁燃禁放,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2.2022年河南郑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目前河南省及我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已全部退出市场。
3.2022年河南信阳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信阳市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并依法采取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4.2022年河南漯河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持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2年全年在漯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5.2022年河南商丘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排查和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目前商丘市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一、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法律分析: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市或者区、县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并由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燃放作业单位燃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法律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八、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月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