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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

发布时间:2023-03-03 04:47:16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

A 、详细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

B 、分区规划

C 、总体规划

D 、控制规划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该层次的规划主要涉及城市绿地在总体规划层次上的统 筹安排,其任务是调查与评价城市发展的自然条件,参与研究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布局结构,研 究、协调城市绿地与其他各项建设用地的关系,确定和部署城市绿地,处理远期发展与近期建 设的关系,指导城市绿地系统的合理发展。

贵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20修改)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等范围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前款所称现状绿线是指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控制线。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等布局,发挥城市绿地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生态功能,景观效果,突出地方特色。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原生植被及园林文物、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第七条 城市绿线的批准、调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第八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现有和规划绿线控制图则,建立数据库,严格管理。

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依据规划绿线控制图则,编制分期实施计划,完成规划绿地建设。第十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等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规定的标准。

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应当依法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范围界线,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未达到核定配套绿化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有关主管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退还。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绿线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是什么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就是在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将各种不同功能用途的园林绿地进行合理布置,使园林绿地能够改善城市小气候条件,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创作出清洁、卫生、美丽的城市。

这是我们书上找到的,我是学园林的,刚好这学期也在学这门课,我们书叫《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还有问题也可找我(*^__^*) 嘻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体内容

内容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和道路绿化与水体绿化以及重要的生态景观区域等在规划时统一考虑,合理安排,形成一定的布局形式。

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因为即使一个城市的绿地指标达到要求,但如果其布局不合理,那么它也很难满足城市生态的要求以及市民休闲娱乐的要求。

反之,如果一个城市的绿地不仅总量适宜,而且布局合理,能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真正形成一个完善的绿地系统。

那么这个城市的绿地系统将在城市生态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城市的其他系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地带性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根据城市所在的气候带来选择主要树种和主要群落类型,即要把乡土树种作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主体。

充分体现并强化地域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位置、气候等外部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2、系统性原则

以生态效应为核心,完善绿地生态功能。从区域的角度出发,将城市周围地区纳入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当中来,增强城市绿地系统的综合功能。

从系统的角度进行规划,合理布局.均衡分布,完善结构和布局,使规划的城市绿地系统以完整严密的网络形态包络城区。

3、多样性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城市( )阶段的多个专项规划之一。

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注意充分体现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

4、规划实施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既要有远景的目标,也要有近期的安排,合理制订分期建设计划,做到远近结合,统筹兼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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