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3-03-03 05:35: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三年内开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B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三年至五年内开展

C 、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营后三年内开展

D 、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使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国内集资合资、中外合资、国外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技术改造)铁路,独立枢纽、大型客站等项目的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铁路工业项目等。第三条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B10502-93)。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其它国外贷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四条 本办法由铁路各有关部门,根据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各自的主要职责是:

1.建设单位负责委托、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及时向有关负责预审、审批部门提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有关文件,并落实其审批意见;委托方式可直接委托,亦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评价单位后进行委托。

2.承担或牵头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评价工作中按有关规范和程序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并对其结论意见负责。

3.铁道部,铁路局(集团公司)、总公司,铁路分局(铁路总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合资铁路公司、工厂、工程局及以下单位(以下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预审及预审意见的报送;负责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第二章 评价任务的委托第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建设和铁道部管理的跨越省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熟悉该项目工程情况、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承担或牵头承担;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委托熟悉该项工程情况,持有甲、乙级评价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六条 部管建设项目,在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时段,建设单位尚未明确时,由部环保部门委托一相关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委托、提报环境评价有关文件方面的职责;同时,通报国家及有关地方环保局。第七条 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工作,以委托书方式进行,行文应分送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环保、计划、基建部门和国家及有关的地方环保局。第八条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设计周期和实施进程,尽早安排,及时委托评价工作,以使环境影响评价起到指导设计、施工的作用。第三章 评价工作的开展第九条 承担或牵头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根据《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B10502-93)确定所承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成果类型(报告书或报告表)。如有关单位有不同意见时,需报请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国家或地方环保局确定。

当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国家或地方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成果的形式另有书面意见时,应按其意见办理。第十条 凡需要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评价工作大纲,由建设单位报送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国家或地方环保局,经批复后方可开展评价工作。

评价大纲应时间抄送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的环保局。第十一条 评价大纲的章节设置、主要内容以及封面签署、附图、附表等,应按国家环保局有关规定编制。第十二条 为使评价工作确实起到优化选址、选线,指导工程设计,给环境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的作用,铁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紧密结合项目的设计程序进行。报告书(表)的最迟报批时间,按如下时段安排:

1.一阶段设计的项目,在施工设计鉴定前取得审批意见;

2.两阶段设计的项目,在扩大初步设计鉴定前取得审批意见;

3.三阶段设计的项目,在技术设计鉴定前取得审批意见;

4.利用外资贷款的项目,评价工作的时间尚需满足贷款工作的需要。第十三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及时报送负责预审单位,同时抄送负责审批的国家或地方环保局及有关单位。第十四条 在环境评价工作过程中或完成后,如线路走向、区段站、编组站、大型客站的位置等或其主要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评价单位应对变动部分的评价内容及时作出调整、补充,并按规定程序报请核批或重新报批。

环评报告和立项批文先办哪一个? 在什么情况下先办环评报告,在什么情况下先办立项批文。

根据投资管理规定,属备案制的项目先向经济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办理审批和核准手续即可研报告的审批手续。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现在环评批复不再是项目立项之前必须完成的,但是需要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

关于立项:国务院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审查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当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采纳情况作出说明;不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评价证书”),并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三条 评价证书分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并根据持证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

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第四条 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持有乙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二章 申请评价证书的条件和程序第五条 申请甲级评价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能够独立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主要污染因子的调查分析和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应至少有四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六名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其中有不少于六人具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三年以上的工作业绩。上述所有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熟悉和遵守国家与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四)具备专职从事工程、环境、生态、社会经济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五)配备有与业务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绘图设备。第六条 申请乙级评价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能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主要污染因子的调查分析和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并能独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应有六名以上的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熟悉和遵守国家与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四)具备专职从事工程、环境、生态、社会经济等专项工作的技术人员;

(五)配备有与业务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绘图设备。第七条 申请甲级评价证书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征求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甲级评价证书。第八条 申请乙级评价证书和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审查并签署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申请单位将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将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级评价证书。第九条 人员配置不完全具备乙级评价证书资格要求的申请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局核准,可申请只开展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的乙级证书。申请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本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时段的说法,正确的是()。】由作者 环境评估师考试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